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
师(珠)教通〔2023〕28号
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的通知
各学院(部):
课堂教学学生评教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学:徒淌α私夂筒欢细慕萄У闹匾谰。现启动本学期课堂教学学生评教工作,请各学院(部)认真组织学生开展网上评教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1.评教范围:本学期1-17周的参评课程
2.评教方法:登陆教务系统——教学质量评价——选择课程——进行选择和评价。
3.评教时间:5月25日——6月8日
说明:
1.学生评教是以学生为主体对教师及课程进行评价,是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上主动权的体现。如学生不参与评教,下学期的选课将受到限制。
2.为使学生评教更加客观有效,系统对评价指标的前十项进行限制,学生对任课教师的评价不能全选A或全选E。
请各学院(部)及时通知学生,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联系人:刘星辰 联系电话:3683828
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
2023年5月24日